网信办专项整治期间,微淼商学院广告仍“顶风作案”
2021-10-19 0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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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自媒体“深燃”发布标题为《9.9元的财商课,凉了》文章引发关注。

根据报道,刘卿曾是某互联网大厂的投资、金融、教育板块的负责人,在一次跟某头部财商教育机构洽谈合作时他发现,该公司一年营收20多亿元,他好奇什么样的课一年能卖出这样的成绩。

一研究他发现,这生意简直暴利。开发一套固定的课程,用免费课或9块9等低价课程吸引用户,一番美好的财务自由图景描绘后,再售卖价格接近7000元的课程包,毛利率达到90%,净利率也有40%。

8月,刚刚开发了一整套财商教育课程的刘卿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准备好投放素材的他却被抖音、快手、微信、百度等主流平台拒绝了,刘卿陷入了想投放广告但有钱花不出去的苦恼中。

让刘卿始料未及的是,国家网信办启动了“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多家互联网平台因此下架“财商课”广告。

8月27日,国家网信办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开展清朗·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财经类“自媒体”账号、主要公众账号平台、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财经版块、主要财经资讯平台等4类网上传播主体,重点打击8类违规问题:

其中,第七类违规问题是炒作社会恶性事件、负面极端事件,煽动悲情、焦虑、恐慌等情绪,借以推销所谓“财商课”、各类保险产品等

10月14日,自媒体“三言财经”跟进“深燃”的消息,发布标题为《微淼商学院被指诈骗,多地警方立案,探访微淼北京总部(图)》文章指出:

据南方都市报,至少三起微淼涉嫌诈骗的案件,被各地公安受案或立案。其中,山东潍坊一公司保安高大爷称自己在网上看到微淼广告,报了12元的小白课。由于对股市金融不熟悉,进群之后,高大爷轻信了小白课老师说的高收益,用信用卡透支买了进阶课,现在还在还款中。

微淼商学院北京总部一共有三层,分别为5层、6层、7层,其中,5层的一间大办公区已经搬空,但是留下了很多员工工作的痕迹。


当日,微淼财商教育向媒体澄清:由于业务调整等原因,办公区已于5月份将原部门迁至昌平奇点以及天津办公区,微淼一直致力于用专业、高效的水平服务广大学员,不存在大规模削减理财教育产品线人员投入的情况,也不存在人去楼空的情况,对于断章取义的媒体,微淼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虽然监管趋严,被多地立案,但微淼财商教育仍“我行我素”,还在煽动悲情、焦虑、恐慌等情绪,借以推销所谓“财商课”。

开甲财经注意到,在优酷视频App上,微淼财商教育投放的“某80后宝妈偷偷上了8节理财直播课,看到理财收入后大哭,经采访原来是……”点击进入下图广告页面:

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能用5000元赚到5万元吗?你想过上富裕的生活吗?你有赚钱的思维吗?房贷、车贷、孩子的辅导班的费用,生活处处要用到钱,如果你只靠着死工资,那么你的一生都会劳累奔波,忙碌到老,而且这种靠体力赚钱的收入,风险是很大的,一旦有一天你生病了,你倒了,你老了,干不动了,那么收入就会消失……(部分视频广告文字版)


一个月时间,5000元变5万元?有可能吗?答案是“没有”。因为5000元到5万元,需要24个涨停板,而一个月最多22个交易日。

2018年6月14日,在在2018第十届陆家嘴论坛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显然 ,微淼财商教育在煽动悲情、焦虑、恐慌等情绪,借以推销近7000元的“财商课”。

与微淼财商教育相比,开课吧旗下米堆学堂则向“个人成长”方向转型,分别在优酷视频App投放“乐嘉性格色彩”,在腾讯视频投放“黄执中说服力”的公开课的广告。


虽然大量投放“个人成长”方向的课程广告,但米堆学堂财商教育还在继续。小编关注米堆学堂,在“开始学习”菜单下添加课程老师微信,课程老师很快将小编拉入“【1027期】生活富足计划训练营”的微信群。

小编入群后一直没有发言,但没过多久,微信昵称“李老师”发来添加好友请求,并附言“请通过,免费领取课程和资料”。小编通过“李老师”好友申请,对方却让领取“超牛理财课”的课程和资料。


不难发现,财商教育暴利背后,行业竞争已成白热化。培训机构之间互相在对方微信群加好友、挖墙脚。

不止竞争激烈,微淼财商课程还被网友上传至百度网盘,并试图以低价销售给其他网友。

2021年9月1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北京微淼财商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清福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微淼财商学院官网(www.yaocaiwuziyou.com,域名为“要财务自由”的全拼)截图显示,《财务自由企业分析技能课》由93个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组成,售价3698元,原价:5200元。

被告张清福在未获得微淼财商的授权情形下,将涉案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告知其涉案视频,并通过百度网盘账号向微淼财商员工分享了涉案视频。经对比,被控侵权视频与涉案视频一致。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张清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北京微淼财商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合理开支2000元;案件受理费868元,由北京微淼财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8元,由张清福负担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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